财税201215号(关于财税2012年第15号文件部分内容的解读)

时间:2023-06-11 13:40:46来源:

提及财税201215号的相关内容,许多人不太了解,来看看小彪的介绍吧!

关于财税2012年第15号文件部分内容的解读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

财税[2012]15号规定

意思是说,从2011年12月01日起,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的,税控系统的价格和增值税(两项的合计额),可以一并作为进项,进行抵扣。

购买税控系统取得的专———用———发———票就不要单独用来再次抵扣了。

如果是2011年

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抵减税额吗

根据财税[2012]15号文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不能抵减附加费。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的性质和代码怎么填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的性质和代码是从纳税申报系统中选择的。

选择0001129914,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系统抵减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全额抵扣吗

除了税控系统的维护费(俗称税控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以外,其他服务费没有可以全额抵扣的。

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

本文字数共计774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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