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蒋劲夫6900多万演男一 影视公司起诉蒋劲夫被驳回

时间:2024-01-18 14:16:26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6年前蒋劲夫6900多万演男一 影视公司起诉蒋劲夫被驳回。去年8月,A股上市公司大晟文化子公司霍尔果斯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与明星蒋劲夫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1月17日晚,大晟文化披露,霍尔果斯中联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这是一起6年多以前的影视投资纠纷。

  2017年7月3日,霍尔果斯中联与苏州传视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合作合同》,约定苏州传视将40%投资份额中的30%转让给霍尔果斯中联。即苏州传视出资1680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10%;霍尔果斯中联出资5040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30%。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霍尔果斯中联向苏州传视支付《米露露求爱记》款共计5095.29万元。2017年7月17日,苏州传视与蒋劲夫设立的上海明邑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大筑影视文化工作室分别签订策划服务及相关合同,邀请蒋劲夫出演《米露露求爱记》男一号,苏州传视共计向蒋劲夫支付了6915万元。但随后,蒋劲夫几次家暴女友的新闻曝出,电视剧《米露露求爱记》最终无法播出,霍尔果斯中联及苏州传视等的投资完全无法回收。纠纷由此产生。

  据大晟文化此前披露,2020年12月9日,苏州传视与明邑影视、大筑影视签署《和解协议》。约定明邑影视及蒋劲夫向苏州传视支付1118万元,蒋劲夫同意在和解协议生效后四年内,免费参演苏州传视主投的两个影视项目。但此后,因政策对失德艺人管控趋严,《和解协议》重要约定无法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霍尔果斯中联认为,蒋劲夫的失德行为违反了公司委托苏州传视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其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承受了重大财产损失,更是导致了《和解协议》重要约定无法履行。霍尔果斯中联认为,蒋劲夫仍应返还霍尔果斯中联等投资人剩余合同款5797万元。其中霍尔果斯中联占整个投资总额的30%,因此其诉请赔偿金额为1739.1万元。

  不过,大晟文化1月17日晚间公告显示,霍尔果斯中联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尔果斯中联并非上述《和解协议》不能履行的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霍尔果斯中联的起诉。企查查显示,上海明邑影视文化工作室、新沂大筑影视文化工作室均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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